神华包头煤化工节阀维修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调节阀维修框架协议,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303890,招标人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无。2.2招标范围:负责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调节阀(包括阀门本体、执行机构、手轮及其附属的机械部件,但不包括与阀门配套的电磁阀、放大器、气控阀等元器件)的维修工作。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甲醇中心(除气化装置5#、6#、7#系列外)、热电中心调节阀(含两位式开关阀)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负责甲醇中心所辖范围内(除气化装置5#、6#、7#系系列外)现有和新增仪表调节阀的离线维修。2)负责热电中心所辖范围内现有和新增仪表调节阀(含电动调节阀阀体部分)的离线维修。3) 调节阀维修过程中从安装现场至维修地点的往返运输。4) 甲方另行委托的阀门维修任务。第二标段:甲醇中心气化装置5#、6#、7#系列、烯烃中心、公用工程中心调节阀(含两位式开关阀)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负责甲醇中心气化装置5#、6#、7#系列现有和新增仪表调节阀的离线维修。2)负责烯烃中心所辖范围内现有和新增仪表调节阀的离线维修。3) 负责公用工程中心所辖范围内现有和新增仪表调节阀(含电动调节阀阀体部分)的离线维修。4)调节阀维修过程中从安装现场至维修地点的往返运输。5)甲方另行委托的阀门维修任务。2.3其他:1)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2)计划工期:合同期限(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1】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证书内容中品种范围为“阀门类”级别为“ A1”,且明确为“调节阀”;②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颁发的石油化工检维修资质证书或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评定项目为“E4-Ⅰ控制阀检维修”。3)投标人应且在距招标方厂区60公里范围内(公路最短路线)设有调节阀维修固定场所,配备一定维修装备,维修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厂房内必须设置起重能力不小于5吨的行车,管理规范、各区域设置合理。开标前,招标人将对潜在投标人的维修基地、维修装备等进行考察,考察报告将作为评标依据之一。4)投标人应至少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办事大厅→业务专栏→管理体系认证与服务认证→相关信息系统→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业绩要求:①应至少有2个(含本数)以上石油、石化或煤化工生产企业阀门维修业绩(一年期以上框架协议的,以年度计算业绩数量,每一年视为一个业绩);②至少有一个300万元(含本数)以上阀门维修服务业绩(业绩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确定的金额为准,业绩若为框架合同,以提供的合同和结算单为准)。【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 内应没有如下不良记录①被列入国家能源集团黑名单的;②因为阀门维修质量、服务问题等被招标方解除合同。【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6月21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6月2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7-22 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能源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本招标公告现场踏勘约定的时间及要求参加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具体要求如下:1) 集合时间:2019年6月28日上午9:30分(现场踏勘分为踏勘预备会及现场实际踏勘两部分。踏勘预备会召开时间以招标方当天通告的时间为准。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完毕后,招标人不单独接收现场踏勘申请)。集合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二楼212会议室(包头市九原区南绕城路46公里处,打拉亥火车站附近)。 联系人:朱正国, 联系电话:0472-5332926。2) 前来现场踏勘的潜在投标人代表需提供现场踏勘登记表(签字盖章原件)及回执表、授权书(签字盖章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资料。3) 现场踏勘的有效性以当日踏勘预备会会议签到及招标人签发的现场踏勘回执表为准。 注:现场踏勘登记表及回执(见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其他材料附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正国
电话:0472-533292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潘凯之
电 话:04778296579
传 真:
电子邮箱:13707580@shenhua.cc
网址: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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