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2015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一、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专业方向:行政管理、地方政府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经济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城市管理、社会保障。1.报考条件: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2.考试科目:(1)政治理论(我校在复试时单独组织考试,系水平考试不指定参考书)(2)外国语【(英语)全国联考 (3)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全国联考】。
3.参考书目:
代码
类别
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外国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于2015年6月20日—2015年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考生于2015年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准考证发放:考生于2015年10月16日后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全国联考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00。详细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复试:复试时,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表(系统自动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果没有不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以及教育部出具的学籍或学历认证报告。
五、录取:我校组织的政治理论课考试、复试均为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按联考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2016年春季入学。
六、培养方式及费用:
专业学位类别
学习期限
培养费用(课程、论文指导、答辩)
公共管理硕士
2.5-3年
30000元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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