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0万吨煤制油环评申请受理
4月1日,国家环保部正式受理了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环评申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15日(10个工作日)。 伊泰16万吨/年煤间接液化制油项目于2005年12月8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以内发改工字〔2005〕1832号文件核准建设,2006年5月开工,2008年12月完成建安工程,2009年3月20日成功产出合成粗油品,2009年3月27日顺利产出我国煤间接液化工业化第一桶合格成品油。 在一期示范项目基础上,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拟建设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2013年12月16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办能源[2013]3054号支持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拟选厂址位于原一期项目场区的西部,总占地288.18公顷,总投资约293.42亿元,建设期3年。 项目拟采用高温F-T合成技术,年产约200多万吨油品,主要产品为年产柴油144万吨、石脑油40万吨、LPG16万吨、LNG10万吨,并副产混醇、硫磺等。 项目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南工业基地,拟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油品及其他副产品,建设单位为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采用北京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方案,工程承包方为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投资单位共四家,分别为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293.42亿元人民币。
青海60万吨煤制烯烃环评申请受理
4月1日,国家环保部正式受理了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环评申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15日(10个工作日)。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180万吨/年煤气化制甲醇装置和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生产41.54万吨/年聚丙烯和26万吨/年乙烯产品、以及1.71万吨/年硫磺和10.8万吨/年异丁烷、C4+、C5+和C6+以及1.68万吨/年丁烯-1副产品。 项目以洗选后的中、煤泥及鱼卡、大煤沟煤矿所产电煤为原料,采用粉煤气化,变换、低温甲醇、硫回收、甲醇合成装置生产MTO级甲醇,经MTO装置、烯烃分离、转化生产乙烯,丙烯经聚合、造粒等工序生产颗粒聚丙烯等最终产品。其中乙烯作为综合利用产品管线外输,为盐湖集团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平衡副产氯气生产聚氯乙烯(PVC)。 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工业园区昆仑重大产业基地,占地面积251.2公顷(3768亩)。 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庆华矿冶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等木里煤矿原有开发企业共同组建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渭化乙二醇项目环评顺利通过评审
3月30日,渭化公司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评审会在咸阳市召开。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审查,会议由咸阳市环保局组织召开。 会前,咸阳市环保局组织专家代表踏勘了项目建设地及周边环境状况,并在会上进行了说明。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和环评单位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专家组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会议形成十五条技术评审意见。 专家指出项目实施应注意的问题:一是项目投产前,协助政府完成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的搬迁;二是落实项目污水处理、利用和达标排放。落实项目厂区、渣场的防渗措施及地下水监控计划,以及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利用途径和相关协议;三是编制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后报相关部门备案;四是项目施工期应进行环境监理。 随着环保政策和标准的日益严格,煤化工项目也面临着不容小觑的压力,环评批复的取得也成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关键一环。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环评审查的通过,将规范前期项目环评手续,也为项目后续建设环节铺通了道路。 据悉,渭化公司与环评单位将尽快整改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补充完善环评报告审查申请资料,争取早日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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