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于2018-04-27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 进口电动 调节阀设备1台(含电动执行机构)及所需安装材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 SEPI-2018-B029
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进口电动调节阀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 上海
项目采购内容(设备): 进口电动调节阀设备1台(含电动执行机构)及所需安装材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设备的交货期2018年7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进行投标时,对代理商和其制造厂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如果国外制造厂商在中国大陆确实没有直销渠道,则本次招标所能接受的代理商仅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代理商为制造商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代理商与制造商为同一母公司旗下的全资或控股分/子公司; 第二种情况:代理商为制造商在中国大陆的长期独家代理或独家项目代理。 被授权的代理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要求文件: (1). 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5). 报价人与采购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6). 具有本次所投标的国外制造厂商 阀门品牌在中国境内的长期独家代理权,承诺将承担其指定的代理商投标及履约的担保责任; (7). 提供国外制造厂商出具的正式授权书(该授权书应为国外制造厂商出具,或其他制造厂商承认具有授权资格的机构/代表出具。由其他制造厂商承认具有授权资格的机构/代表出具的,需提供制造厂商对该机构/代表的授权书); (8). 代理商注册资本金应达50万美元(含等值人民币)及以上; (9). 如代理商为法定不需要注册资本金或注册资本金不足50万美元(含等值人民币)的公司,则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需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2017年度连续至少6个月平均存款达50万美元(含等值人民币)。 b) 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同一法定代表人控制下的公司,其注册资本金应达50万美元(含等值人民币)及以上等额(开标当日兑换价的中间价),且必须向招标人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投标代理公司之间关系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对投标代理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的承诺函。同时,该公司(中国大陆境内由同一法定代表人控制下的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c) 代理商为某一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公司的全资、绝对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注册资本金应达50万美元(含等值人民币)及以上等额(开标当日兑换价的中间价),且必须向招标人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投标代理公司之间关系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对投标代理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的承诺函。同时,该母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d) 除中国大陆境内由同一法定代表人控制下的公司或在中国大陆境内的母公司的承诺和/或担保外,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无关第三方的承诺和/或担保。 (10). 本次招标各项目同一设备:招标方不接受一个代理商代理两个及以上制造厂商投标;招标方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国外品牌投标; (11). 提供2017年6月之后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如需在中国大陆的公司提供承诺函,则一并提供在中国大陆的公司(中国大陆境内由同一法定代表人控制下的公司,或中国大陆境内的母公司)2017年6月之后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2、代理商进行投标时,对其代理产品制造厂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 具有与代理商独立订立外贸销售合同的法人资格; (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 具有与采购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7). 制造厂商与采购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8). 业绩要求:制造厂商应具有与采购设备相同/相近产品的设计、制造能力,制造厂商须在5年内(截止2018年4月1日)至少具备2个涉及本次采购设备的项目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的供货业绩。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及用户证明以证明其满足本次采购的业绩要求,否则其报价文件无效。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 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4-27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5-02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或邮件领取(请提供标书费转账凭证、公司开票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至 lic@shanghaipower.com)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68号新源广场1号楼28层 招标文件售价:¥8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68号新源广场1号楼28层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68号新源广场1号楼28层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 cpeinet. com .cn)完成注册(至少完成C类网员注册)。招标结果将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68号新源广场1号楼28层
联系人: 李成
联系方式: 13918403460 邮箱:lic@shanghaipower .com
8、汇款方式 户名:上海上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9799 0158 0000 0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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